Liquorice

-南槿
-持续性混吃等死
-十八线意识流文手(仮)

飞鸟

飞鸟。
#山东卷
#虫绿(蜘蛛侠×小绿魔),私设慎。
#虫第一人称视角
#我知道严重ooc了,呕。

“我与他相识在纽约的冬夜里,寂静又喧嚣。
“他踏着风雪来,又像镜花水月般虚幻。
“然后他走了,沉睡在六月二十五点六十一分的雪夜里。
————
01.
  已是凛冬。

  从皇后区一路走到店里,天上细密的小雪遍布我的帽子与围巾,呼出的热气在面前形成一团白雾,继而消散,消逝不见。推开店门,店内的暖气拥住全身——要是这时候有杯热可可就再好不过了。

  这是政府投资的一项福利项目,二十四小时的共享书店,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生活,在每天为了生计的往返旅途上驻足,停下来放松一会儿。要是说的再深刻一点儿,就是为了提高全民阅读量吧。我是这儿的员工,为了大学学费在这里兼职。但是我觉得这个所谓的“共享书店”成效并不大。纽约城繁忙而浮躁,每天进来翻翻书的人就像特朗普一年之中不发推特的天数一样少。久而久之,来这里的人不是颠沛流离的流浪汉,就是运气不好碰上恶劣天气前来避风的人们。

  我与同事换了岗,穿上了工作服,轻车熟路地走到一个书架旁边,抽出一本艾伦·金斯堡的《嚎叫》。这儿每月的月薪甚至都不够我从家到这儿的路费呢,我还不能占点它的便宜?起初我看这书名有些趣味,出于好奇便翻了几页,谁知最后竟一发不可收拾。

  时针指向十点,我还得再待上好几个小时呢。我为自己冲了杯咖啡,然后准备直至黎明。

02.
  推门声与门缝带来的寒气让我一下子清醒起来,惺忪的睡眼不再朦胧,抬头看了看钟,已是半夜两点十分。暗自好奇谁会在这个时候光顾。没等我开口,那人便摘下帽子与口罩,声音清冽如晨光。

  “你好,先生。我知道这儿是书店,但能不能让我待上一会儿?”他蓝色的眼睛是一汪澄澈的水,身体纤瘦,皮肤白皙不似常人,若不是因为他脸颊上因体温过高而泛出的粉红,我真的会以为他是个美貌的吸血鬼罢。
 
  想到这书店原本的用意,又想到店里萧条的场景,我点点头,让他进来了。他轻声说了句谢谢,往一旁的休息区去了。不过没一会,他过来了,兴许是太无聊了,便与我聊起了天。他拈起桌上的那一本《嚎叫》,抬眼看我:“艾伦·金斯堡,自由主义,垮掉的一代。”

  好家伙,碰上个学文的。我尴尬地挠挠头。“嗯。很喜欢他的风格。”想了想又加了一句:“仅此而已。”

  就着艾伦·金斯堡,他滔滔不绝许久的自由主义与所谓的“垮掉的一代”。因为插不上话,我便在旁边附和着,一直等到他睡着。

  天亮了。我动身回家,看见他盖着他自己的外套,领口处有个刺绣。我探身过去,他身上的酒气已经快散去了。那刺绣刺的是——Harry Osborn。

  Harry Osborn。

03.
  虽说是待上一会儿,可是那家伙却厚脸皮地在这儿已经待了几个月。从风雪到花开,从花开到汗珠。我与Harry已经相识许久,但是对于他,我仍然一无所知。

  “我说,你打算在这儿待多久?”我刚来到店里,室内与室外巨大的温差让我打了个寒战。

  Harry窝在休息区沙发的一角,转着手中的钢笔,打了个哈欠,又在本子上写了起来。像极了一只倨傲的猫。“等我把这本书写完。我可是没有责任心的。”
 
  我耸耸肩,没再说什么。通过这几个月与Harry的接触,我还是只知道他的一个身份:Harry是个臭写文的。

  “好吧,那我就祝Osborn大作家快点写完,带着稿费在这寸土寸金的纽约城买套大房子,然后快点从这里搬…”

  Harry的唇突然覆在我的唇上,吻技幼稚生涩。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香甜气,还有他晚饭吃的芝士披萨。

  “我爱你。”
  “别赶我走。”

04.
  我和Harry在一起了。
  我们接吻,拥抱,种花,养草,谈天说笑。
  我们是最棒的。

05.
  纽约,六月,雨。

  夜里十一点,我不过是在桌子上打了一个盹儿,Harry就不见了踪影。我打他的电话,是无人接听的嘟嘟声。我没在意,只当是他出门买东西手机静音罢了。他手机常年静音,能接上电话都是靠缘分。

  十一点四十五了,Harry还是没有回来。我有些慌了,正欲出门寻他,手机却响起来了。是Harry。

  “你在哪?”我努力掩饰自己的怒气,连做了几个深呼吸。
 
  “你看楼顶。”

  我推开门抬头往上看,细密的小雨落在我的脸上,像他吻我脸颊时的瘙痒。Harry在顶楼,脚尖在屋檐的边缘,摇摇欲坠。

  “再见。我爱你。”

  之后他从楼顶纵身一跃,带着世间悲欢,带着城春草木。

  Harry Osborn死了。

  而我亲眼看着他死去。

06.
  我只记得有警笛声和救护车的声音,它们嘈杂肮脏地交合在一起,但这或许是对Harry Osborn最好的葬歌。

  “请问你是Harry Osborn的家属吗?”

  “我…我是他…男朋友。”我呆愣着,说话都有些不利索。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竟然如此镇静,没有泪水,也没有悲伤。

  警察饶有兴趣地挑挑眉,说:“你男朋友患抑郁症已经五年了,你不知道吗?我刚刚和医院那边交涉过,算上这次,已经是Osborn先生第十三次进医院了。之前的十二次都是自杀未遂。”末了又撇撇嘴,“又是一个搞艺术的。”

  我也不记得警察后面还问了什么问题,我就如木头一样,呆坐在店里,直到凌晨。

  他如幽灵,悄无声息地进入我的生活,又悄无声息地离开。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做了一个甜蜜的梦,梦里十分旖旎。

  我翻开他牛皮封面的本子,最后一页写的是,“我将沉睡在六月二十五点六十一分的雪夜里。”

  某种意义上,Harry Osborn是位神明。我是他虔诚的信徒,在净土之上落下虔诚的一吻。他赐我情爱。

  还好,我们最终相爱至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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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槿
2017/6/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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